2.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1日,“固定资产”账户借方余额为470 000元 “累计折旧”账户贷方余额为200 000元。
(1)5日,购入一台大型设备,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价款48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1 600元。该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发生安装调试费12 000元,于2011年l0月15日投入使用。
(2)10日,该公司将一台闲置设备出售,该设备原值为150000元,已计提折旧115 000元,收到价款58 000元。另外,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3 000元。
(3)17日,收到其他单位投入的设备一台,当即投入车间使用,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24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
(4)31日,该公司3个月期的借款到期,以银行存款归还本金800 000元,年利率为8%,已预提3个月的利息。
(5)31日,计提本月折旧l0 000元。
【提问内容】1.如果要做第5笔经济业务的分录,累计折旧对应的借方应该往哪记?
2.短期借款三个月的利息不是最后一个月是借计入财务费用吗?借方的应付利息科目金额应该是前面两个月的才对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生产设备的折旧是计入制造费用,题目中说投入车间使用,所以是计入制造费用。
题目中说明,已预提3个月的利息,说明前三个月的利息均已计提,所以通过应付利息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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