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1)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
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2)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取得的学分
不得少于24学分。
【注意】老规定为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提问内容】
若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必须通过考试。这表述对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正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
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