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场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该商场针对电子产品举行促销活动,规定顾客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1年内兑换成与积分数相等金额的商品。某顾客购买了8 190元(含增值税)的笔记本电脑,该笔记本电脑的成本为5 400元。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内兑换全部积分。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商场销售该笔记本电脑时应确认的收入为( )。
A.0
B.7 380元
C.7 000元
D.6 190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按照积分规则,该顾客共获得积分810分,其公允价值为810元,因此该商场应确认的收入=(取得的不含税货款)8 190/1.17-810(积分公允价值)=6 190(元)。
【提问内容】
不是说要将取得的不含税货款在本次销售商品收入和积分的公允价值间分配吗?
即7000*(810/7000+810)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但是不是像您这样分配,而是像答案这样分配,即要确定积分的公允价值,然后用总的货款减去积分的价值后得到商场因销售电脑应于当期确认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