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工贸公司2008年12月发生部分经济业务事项如下:
⑴12月5日,向戊公司赊销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 000元,税金34 000,代购货方垫付物流公司运输费6 000元。
(2)12月18日,因超过正常申报纳税三天,接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支付税收滞纳金及罚款505元。同时解交上月增值税20 000元。
(3)12月20日,出售公司闲置材料物资,价款20 000元,增值税税金3 400元,同时收到购货方开来的银行本票一张。
(4)12月31日,计算结转当月出售产品成本144 000元。
(5)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420元。
请根据提供的经济业务事项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
借:应收账款2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000
银行存款6 000
(2)
借:营业外支出5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00
贷:银行存款20 505
(3)
借:其他货币资金23 4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
(4)
借:主营业务成本144 000
贷:库存商品144 000
(5)
借:资产减值损失420
贷:坏账准备420
【答案解析】
【提问内容】第一小问那, 代垫运费, 6000元,做分录时候,为什么不能归入 主营业务收入里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代垫运费,后期会收回,应记入应收款项,不能作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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