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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基础学习班】郭建华(2014) 第07讲 费用和利润

2014-11-04 21:19:55  来源: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例如现金盘盈利得,不包括存货盘盈和固定资产盘盈)、捐赠利得等。
  【特别提示1】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特别提示2】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经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让渡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份,向企业的债权人进行偿债,企业应将有关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提问内容】老师,政府补助不是记入递延收益吗?为什么记入营业外收入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政府补助最终都是转入到营业外收入的,对于收到的受益于以后各期的政府补助的话,那么在收到的时候先计入到递延收益中,以后各期再转入到营业外收入中,而如果是补偿已经发生的支出的话,那么就是直接在收到的时候计入到营业外收入中的,所以最终都是计入到营业外收入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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