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请问第五章多选第六题B选项为什么不提折旧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是不折旧不摊销的。
所谓“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是指企业购入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对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作出不得提取折旧的规定,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因此,对企业而言,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一般不得计入固定资产。而企业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以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账。我国曾经对部分公有制企业作出过规定,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将其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入账。根据这一规定,这些企业曾经在固定资产账面上确认了一批土地的价值。但对这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仍然是不能计提折旧的,原因在于土地不同于其他固定资产,其不存在损耗问题,因此无需计提折旧。
单独估价,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950年12月23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办法》(中财委),该《办法》规定,全国私营企业于1950年12月31日办理年度决算后,将全部财产(包括资产、负债)重估价值并调整其资本额。重估财产一律以1950年12月31日实有财产以当时当地价格为估价根据,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并规定了各种财产的估价标准。当时的土地属于固定资产,而无形资产仅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由此出现了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根据新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不再转入固定资产,而是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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