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合并会计报表的准备工作
(一)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的核算口径上选择的是成本法,而权益法的核算口径才是其直接投资价值的体现,为了与子公司报表数据的衔接一致,必须在纳入合并工作底稿前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修正为权益法口径。在调整为权益法时需注意考虑如下因素:
1.如果是非同一控制的背景,需以子公司公允后的口径为调整依据;
2.如果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需抵消逆销形成的未实现交易损益后的子公司净利润来认定投资收益;
【提问内容】
2.如果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需抵消逆销形成的未实现交易损益后的子公司净利润来认定投资收益;
高老师在课件里讲顺销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不用抵消,请问为什么?请老师解释下具体理由?第五章,长投的顺销和逆销都要抵消的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按照最新的规定,顺流交易情况下,涉及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不需要调整子公司净利润,这里认为顺流交易不影响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所以不作调整。
2.联营企业合营企业间的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都是要调整净利润的。合并报表中调整净利润时,按新准则的规定,是只调逆销的,不调顺销的。教材中的第五章的处理是个别报表联营、合营企业的处理
【提问内容】
1、那么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顺销的例题【例5-13】的分录:
借:营业收入 3000000
贷:营业成本 1800000
投资收益 1200000
这笔分录是在合并报表里写的调整分录,这笔分录按照最新准则的规定还需要做吗?
2、为什么在合并报表中认为顺流交易不影响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所以不作调整,而第五章的【例5-13】在个别报表中同样也是顺流交易,应该也是不影响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为什么【例5-13】投资方要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然后再根据调整后的金额确认投资收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需要做的。个别报表中涉及到顺流的处理是需要做会计分录的。
顺流交易,说明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不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但是投资单位为了将自己实现的净利润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调整掉,所以是调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在抵销时,可以认为包含的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是投资单位自己销售给自己的,所是以将其对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冲,差额就是前面调减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的部分,所以应该予以确认。
借:营业收入 【收入*比例】
贷:营业成本【成本*比例】
投资收益 【差额】
2.不是的,您的思路是有问题的,在个别报表中不管是顺逆流都是要调整净利润的,因为权益法下是将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看做一个整体的,所以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处理从整体的角度看是不承认的,所以要抵消掉。
【提问内容】
教材【例20-10】中S公司经调整的净利润的计算:
据此,以S公司2×12年1月1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后,重新确定的2×12年净利润为:
10 000 000-(3、4)(10 000 000-8 000 000)-(6)(3 000 000-2 700 000)+(8)100 000+(9)(1 300 000-1 200 000)-(11)10 000-(12)50 000
=10 000 000-2 000 000-300 000+100 000+100 000-10 000-50 000
=7 840 000(元)
按照一楼老师说的,在合并报表中,调整净利润时,按新准则的规定,是只调逆销的,不调顺销的,那上面的计算(9)(1 300 000-1 200 000)是P公司向S公司销售固定资产形成的,是顺销,那课本的计算有误了,按照新准则,第(9)(1 300 000-1 200 000)不能放到公式里去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教材上这里的处理还是按照原来的处理做的,在合并报表中原来顺逆流都是处理的。教材这里没有及时更新,按照最新的处理,顺流是不需要调整的。您这里先把老师的讲解思路理解一下就可以了,等2015年的教材出来后看教材上是怎么处理的,2015年按照新教材的处理来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