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老师,我们公司的会计在2010年的时候有笔收取的8万元银行存款,本应走成其他应付款(这个8万元是当初我们预先存入2010年支付我们这笔8万元存款的公司的,支付的时候走的是其他应付款),结果计入了开发成本中,如果是今天发现的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调帐呀?这个差错肯定是会影响所得税费用的,您能教我一下相关的会计处理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种情况下应该将以前的成本冲回,再做其他应付款的处理,涉及到的损益类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很抱歉老师不知道您所在的具体的行业,没办法做出具体处理。
【提问内容】老师,上面的那个问题应该算是前期差错吧?解决上一个问题应该用应付税款法还是所得税影响会计法调整呀?这两个方法的选择主要是根据什么条件来选择运用哪一种方法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现在关于所得税的处理主要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因为会计上的账面价值和税法上的计税基础不同,此时就会产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提问内容】老师,我觉得这差错产生的差异应该不是暂时性差异,所以不能用所得税影响会计法,我的理解对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主要是看差错在调整的时候是否造成了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有差异的话也是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