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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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影响的是净利润的调整,将下面式子中的51000表示成60000就可以了。
甲公司经调整后的净利润=8 000-(60 000-50 500)×60%=2300(万元)
西山公司应确认的金额=2300×30%=69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90
贷:投资收益 690
【提问内容】原股权投资10%的投资成本5 000万元大于应享有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4 800万元(48 000×10%),产生的是正商誉200万元;新股权投资20%的投资成本10 190万元小于应享有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0 200万元(51 000×20%),产生负商誉10万元,综合考虑的结果是正商誉190万元,所以不需要调整。
问题:如果把公允价值改成60 000万元,那么,新股权投资20%的投资成本10 190万元小于应享有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2 000万元(60 000×20%),产生负商誉1810万元,综合考虑的结果是负商誉1610万元,所以需要调整。这样理解,对吗?分录应该怎么做?还有,就是,对后面的账务处理的影响?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正负商誉综合考虑
(1)假设第一次投资产生的是正商誉,第二次也是正商誉,则合计的结果还是正商誉,不做追溯调整;
(2)假设第一次投资产生的是正商誉,第二次是负商誉,合计的结果是正商誉,也不做追溯调整;
(3)假设第一次投资产生的是正商誉,第二次是负商誉,合计的结果是负商誉,则要追溯调整,调整计入营业外收入;
(4)假设第一次投资产生的是负商誉,第二次是正商誉,合计的结果是正商誉,不做追溯调整;
(5)假设第一次投资产生的是负商誉,第二次是正商誉,合计的结果是负商誉,则要追溯调整,调整计入留存收益;
(6)假设第一次投资产生的是负商誉,第二次也是负商誉,则合计的结果还是负商誉,则要追溯调整,第一次产生的部分计入留存收益,第二次调整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举个例子理解一下
假设原股权投资10%的投资成本产生的是负商誉200万元;新股权投资20%产生的是正商誉10万元,综合考虑的结果是负商誉190万元,那么需要调整,调整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成本 190
贷:盈余公积 19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71
假设原股权投资10%的投资成本产生的是正商誉10万元;新股权投资20%产生的是负商誉200万元,综合考虑的结果是负商誉190万元,那么需要调整,调整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成本 190
贷:营业外收入190
假设原股权投资10%的投资成本产生的是负商誉150万元;新股权投资20%产生的是负商誉40万元,综合考虑的结果是负商誉190万元,那么需要调整,调整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成本 190
贷: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营业外收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