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13年6月30日,乙公司财务状况好转,业绩较上年有较大提升,乙公司收盘价上涨为每股4.5元。
公允价值变动=(4.5-3.9)×100=6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0
【提问内容】老师你好,有两个问题:
一、如果之前有减值,那么遇到财务状况好转公允价值上升时,可以理解为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记录即减值的转回对吗?
二、如果公允价值有所上升,但是企业并不认为可以转回减值的情况下,是不是仍旧需要照常做公允价值上升的会计处理,而且此时的会计处理不看作减值的转回?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可以按照您的这种思路处理,不过我们考试的时候其实都是属于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发生的事项有关的情况,因此在公允价值上升的时候,对于债券投资是冲减原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