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教授系中国公民,现在国内某大学任职,2010年12月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收入3400元,奖金收入3000元。
(2)受科普出版社委托,为其编写《心理咨询》一书。按协议约定,出版社于2010年12月10日支付给王教授稿酬19000元。
(3)2010年12月25日,受科技公司培训部邀请,为该公司员工进行心理咨询讲座,科技公司支付给王教授讲课报酬3900元。
王教授2010年的收入总额为20万元;2011年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王教授的稿酬和讲课报酬均无纳税记录。
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简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小题1】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保险赔款所得
C.股息、红利所得
D.特许权使用所得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小题2】关于2010年12月王教授取得的工资收入,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2010年12月王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35元
B.2010年12月王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0元
C.2010年12月王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于年末缴纳
D.2010年12月王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王教授12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3400+3000-2000)×15%-125=535(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由本单位代扣代缴。
【小题3】关于稿酬和讲课报酬,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B.王教授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科普出版社代扣代缴
C.王教授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科技公司代扣代缴
D.稿酬所得和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王教授自行交纳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代扣代缴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等。
【小题4】关于王教授取得的稿酬和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28元
B.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80元
C.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40元
D.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0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000×(1-20%)×20%×(1-30%)=2128(元);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900-800)×20%=620(元)。
【小题5】关于税款缴纳,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教授应当在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B.王教授应当在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C.王教授应当补交稿酬和讲课报酬的税款
D.科普出版社和科技公司应当补交稿酬和讲课报酬的税款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提问内容】
给我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每月收入额不含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免税项目。
(3)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上述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如果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又可细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注意】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您再理解理解。
祝您学习愉快,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