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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税法(一) 其它内容
2014-11-04 21:07:15 来源:
【提问内容】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怎么解析?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一
相关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
(
2000+5000-3500
)
*10%-105
业务二免征
业务三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0000*20%
业务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
360000-250000-5400
)
*20%
业务五相关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000*
(
1-20%
)
*20%
业务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00*
(
1-20%
)
*20%*
(
1-30
)
业务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7400*
(
1-20%
)
*20%=2784
,因已缴纳
3220
元,所以不再缴纳个税。
业务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7500*
(
1-20%
)
*20%*(1-30%)=4200
,因已缴纳
3750
元,所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450
元。
(
1
)相关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
(
2000+5000-3500
)
*10%-105+50000*
(
1-20%
)
*20%
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2
)根据业务三四六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合计额补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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