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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1000090100000123

2014-11-04 21:06:07  来源: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应当在职工缺勤时确认负债和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实务中,我国企业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时一并处理,即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提问内容】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这句话不懂,请老师解释一下。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举个例子,比如说某公司员工每年可以享受5天的累计带薪缺勤,这是员工能享受的一项权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无直接关系,职工多提供服务并不一定多享受福利。企业应当在职工缺勤时确认负债和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意思是说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不缺勤时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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