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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小题

2014-11-04 21:03:06  来源:
【提问内容】

第33页答案说:

无合同的X产品可变现净值=35*(1-10%)*13=409.5

无合同的X产品耗用的丁材料可变现净值=35*(1-10%)*13-10*13=279.5

这2个等式公式不一样吗?分别是什么公式?

还有,这道题为什么不计算有合同的X产品耗用丁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无合同的X产品可变现净值=35*(1-10%)*13=409.5

无合同的X产品耗用的丁材料可变现净值=35*(1-10%)*13-10*13=279.5

这2个等式公式不一样吗?分别是什么公式?
【回复】计算的公式是不一样的。由于材料是用于生产产品的,所以材料的价值是通过产品体现出来的,所以没有合同部分的产品可变现净值=销售价-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税费。

还有,这道题为什么不计算有合同的X产品耗用丁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

【回复】因为有合同的部分的产品是没有发生减值的,表示材料也是没有发生减值的,所以是不需要计算的。只有在所生产的产品减值的情况下是需要就是材料是否减值的。
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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