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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1007800020600000116

2014-11-04 21:01:51  来源:
(四)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1)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2)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注意】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提问内容】

    【注意】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请问老师,这里的付款人指的是哪方?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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