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以560万元出售一项专利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2)出售一批商品,取得收入48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320万元;(3)收到投资者投入现金300万元;(4)发生广告费支出55万元;(5)预收B公司账款15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13年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是( )万元。
A.165
B.160
C.180
D.10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营业利润不含包利得、损失,所以本题中上述事项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480-320-55=105(万元)。
【提问内容】出售专利权属于利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出售无形资产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中的,因为出售专利权是企业的非日常活动。
计入利得是有两部分的,一部分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和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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