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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毁损

2014-11-04 20:58:11  来源:
【提问内容】

因自然灾害毁损一批原材料,其实际成本10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该毁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17


  贷:原材料1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17


  对么 老师 如果不对 怎么做 为什么?谢谢老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由于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进项税是可以不用转出的,所以直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00
        贷:原材料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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