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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2014-11-04 20:57:10  来源:
  (4)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收盘价持续下跌为每股3.9元。A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政策是:价格下跌持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或价格下跌至成本的50%以下(含50%)。
  公允价值变动=(3.9-4.2)×100=-30(万元)
  股票减值损失=30+80.8=110.8(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10.8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提问内容】

如果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价100万,年底公允价为60万,题目说会持续下跌,但是又说公司政策是规定跌到成本价的50%以下才计提减值,请问这时是否需要做减值分录?


如果成本价100万,年底公允价为60万,题目说是暂时下跌,但是又说公司政策是规定跌到成本价的70%以下就要计提减值,请问这时是否需要做减值分录?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按照公司的政策是不需要调整的,就是不需要计提减值。

2.比例70%,是不需要计提减值的。但是这个比例是不可以的,一般不会是这样高的比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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