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借:资本公积 80
贷:盈余公积 16
未分配利润 64
这笔分录是在个别报表做的还是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做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在合并报表中编制的 。
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但是由于在编制抵消分录时,将子公司的留存收益抵消了,所以现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或经调整后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为限,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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