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介绍
会计资讯
税务网校
会计实务
证券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资格
统计从业
审计师
会计从业
经济师
注册会计师
初级职称
造价师
职称英语
中级职称
内审师
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美国CPA
会计事务所
会计求职招聘
ACCA
会计代理记帐
会计培训
继续教育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
国税函〔2004〕1199号文件现在是否有效?
2014-11-04 20:55:22 来源:
【提问内容】
网上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文件对于代扣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是否加收滞纳金的处理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法规库查不到此文件,请问是否有此文件,现在适用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还适用的。
最新更新
国税函〔2004〕1199号文件现在是否有效?
会计移动课堂 【基础学习班】郭建华(2014) 第05讲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金融资产转移
预警表
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1000040100000109
?
江苏会计网
苏州会计之窗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
无锡会计网
徐州会计网
常州会计网
南通会计网
连云港会计网
淮安会计网
盐城会计网
扬州会计网
镇江会计网
泰州会计网
宿迁会计网
昆山会计网
张家港会计网
常熟会计培训网
江苏会计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