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1·计算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各年税前利润为10 000万元。2011年年末以1 500万元购入一项固定资产,甲公司在会计核算时估计其使用寿命为5年。按照适用税法规定,按照10年计算确定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假定会计与税法均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均为零。所得税会计核算如下:
『正确答案』
①2012年末:
资产账面价值=1 500-1 500/5=1 200(万元)
资产计税基础=1 500-1 500/10=1 35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350-1 200=150(万元)【在未来期间会减少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2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50×25%=37.5(万元)
2012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37.5-0=37.5(万元)
2012年末确认
递延所得税费用=-37.5(万元)
2012年应交所得税=(10 000+会计折旧1 500/5-税法折旧1 500/10)×25%= 2 537.5(万元)
2012年末确认所得税费用=2 537.5-37.5=2 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 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537.5
②2013年末:
资产账面价值=1 500-1 500/5×2=900(万元)
资产计税基础=1 500-1 500/10×2=1 200(万元)
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200-900=300(万元)
2013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300×25%=75(万元)
2013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75-37.5=37.5(万元)
2013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37.5(万元)
2013年应交所得税=(10 000+会计折旧1500/5-税法折旧1500/10)×25%= 2 537.5(万元)
2013年末确认所得税费用= 2 537.5-37.5=2 500(万元)
【提问内容】2012年应交所得税=(10 000+会计折旧1 500/5-税法折旧1 500/10)×25%= 2 537.5(万元)为啥+会计折旧-税法折旧, 详细点!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会计上是按照5年来计算折旧的金额的,但是税法上是按照10年来计算折旧的金额的,因为会计上和税法上计提折旧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计算应交所得税的时候是按照税法上的要求来计算。但是题目中告诉的税前利润总额是按照折旧5年来计算的,所以是需要对税前利润进行调整的,将按照会计上计提的折旧的金额加回来,然后在将按照税法上计算的折旧的金额减去,就计算的相当于按照税法上的折旧年限来计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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