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 )万元。
A.1.2925
B.1.0585
C.1.25
D.1.0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本题中,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在计入销售额的时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的价款。则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10%=1.25(万元)。
【提问内容】老师你好,包装物租金及优质费里面是不是也含有消费税也要价税分离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包装物租金及优质费里面里面含的是增值税,需要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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