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条生产线预计尚可使用5年。经估计其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及其恰当的折现率后,得到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0 000元。由于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司以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其可收回金额。
减值计算具体分摊过程如表8—4所示。
表8-4 资产组减值损失分摊表
项 目 |
机器A |
机器B |
机器C |
整个生产线(资产组) |
账面价值 |
200 000 |
300 000 |
500 000 |
1 000 000 |
可收回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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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000 |
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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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000 |
减值损失分摊比例 |
20% |
3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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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减值损失 |
50 000* |
120 000 |
200 000 |
370 000 |
分摊后账面价值 |
150 000 |
180 000 |
3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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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分摊的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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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00 |
二次分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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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 |
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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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分摊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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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50 |
18 750 |
30 000 |
二次分摊后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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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250 |
218 750 |
400 000 |
二次分摊后账面价值 |
150 000 |
168 750 |
281 250 |
600 000 |
*注:按照分摊比例,机器A应当分摊减值损失80 000元(400 000×20%),但由于机器A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因此,机器A最多只能确认减值损失50 000(200 000-150 000)元,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30 000(80 000-50 000)元,应当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再分摊。
『正确答案』根据上述计算和分摊结果,构成甲生产线的机器A、B、C应当分别确认减值损失50 000元、l31 250元和218 75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机器A 50 000
——机器B 131 250
——机器C 218 75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A 50 000
——机器B 131 250
——机器C 218 750
注意:
就本题来说,也可以不用进行二次分摊,即机器A先分摊减值50 000元,剩余减值350 000元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分配,结果是一样的。针对本题来说,这样计算是正确的,但是,把所有的题目都按一次分配的思路处理,是不可以的。
假如上例中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 000 000元,可收回金额为900 000元,整个资产组的减值损失为100 000元,此时若用一次分配的思路,先将机器A的50 000元减去,剩下的50 000元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分配就错了。因为100 000×20%=20 000(元),小于50 000元,即机器A真正应提的减值是20 000元,而不是50 000元。这就体现了二次分配的重要性。
【提问内容】
如果有涉及总部资产的话,应该把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按加权比例分配至各资产组,各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就变成原先的价值加上分配来的价值,然后合在一起算减值,最后再按原比例分配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各应分摊多少减值,这样理解对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所有的总部资产都需要进行分配,只有能够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到各资产组,能分摊的部分不需要分摊。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老师 这句话没理解 能再详细一点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资产组,那么确认减值的顺序就是:
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至资产组→计算每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含已分摊的总部资产)和可收回金额→各资产组账面价值分别与可收回金额比较确定其是否减值→若资产组减值,则将减值部分分摊至资产组本身和总部资产。
对于总部资产不能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的,那么先按照上述顺序将能够分摊的总部资产计算完以后,再认定由若干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这个最小的资产组组合包括不能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的总部资产),然后比较这个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如果发生了减值,那么也是将减值部分在各个资产组和总部资产之间进行分摊。
您理解一下,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