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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1000020600000102

2014-11-04 20:46:56  来源:
③附重大价外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购买方之间签订看跌(或看涨)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由于该期权为重大价外期权,致使到期时或到期前行权的可能性极小,此时可以认定企业已经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思考问题】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发行的10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丙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330万元。同时签订了一项看涨期权合约,期权行权日为2013年12月31日,行权价为400万元。假定行权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分析:本例中,由于期权的行权价(400万元)大于行权日债券的公允价值(300万元),因此,该看涨期权属于重大价外期权,即甲公司在行权日不会重新购回该债券。所以,在转让日,可以判定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丙公司,甲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债券。
【提问内容】因为题中是已经给了行权日的公允价值为300元所有可以在转让日确认终止,但是如果是在实务中呢?转让改日根本就不晓得行权日的公允价值,那应该怎么确认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题中是已经给了行权日的公允价值为300元所有可以在转让日确认终止,但是如果是在实务中呢?
回答:实务中,企业在签订期权协议的时候,会做出合理的估计。
转让改日根本就不晓得行权日的公允价值,那应该怎么确认呢??
回答: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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