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若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扣除后的价款为营业额;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4.应纳税额按人民币计算。
汇率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提问内容】老师,判断题-“凡是价外费用,无论作何会计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纳税额"是对的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补贴、违约金、滞纳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注意】凡是价外费用,无论作何会计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您说的这句话是正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