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1】上述(4)~(8)项视同销售行为,对自产货物处理是相同的,对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即货物进入最终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提问内容】
建材厂把资产的建材用于盖厂房视同销售&自产计算机,用于企业管理部门更新不是视同销售,这个怎么理解呢?企业管理部门更新如果不是自产计算机,也是需要外购啊。自产计算机,用于企业管理部门更新不是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吗?请帮忙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