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公司20×9年7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对外销售甲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8 000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成本为250 000元。
(2)通过银行转账向红十字会捐赠5 000元。
(3)计算分配本月应付职工工资共计110 000元,其中产品生产人员工资80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30 000元。
(4)计提本月生产设备折旧50 000元,管理用设备折旧8 000元。
(5)将使用过的生产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2 000元,增值税额为13 940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出售日,该设备原价为100 000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9 400元,未提取过减值准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笔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
借:银行存款46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50 000
贷:库存商品250 000
(2)
借:营业外支出5 000
贷:银行存款5 000
(3)
借:生产成本80 000
管理费用3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10 000
(4)
借:制造费用50 000
管理费用8 000
贷:累计折旧58 000
(5)
借:固定资产清理80 600
累计折旧19 400
贷:固定资产100 000
借:银行存款95 940
贷:固定资产清理8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940
借:固定资产清理1 400
贷:营业外收入1 400
【提问内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