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月16日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支付契税300000元(10000000×3%)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注:契税、耕地占用税属于财产税,计入财产成本。
4.1月19日支付自建办公楼规划设计费10000元。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5. 1月25日预付办公楼勘察设计费10000元。
借:预付账款—勘察设计—北京建筑研究院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提问内容】契税的会计分录不在应交税费反应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用在应交税费中反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