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两种凭票抵扣;一种计算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自2013年8月开始,纳税人购入自用的
“两车一艇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提问内容】
我用的是山东的新教材,p137中第(4)条明显是未更新前的旧内容,此处网校也没有详细的讲解,请问在营改增后关于运费的抵扣应如何处理,请详细说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