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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2100030200000101

2014-11-04 20:34:56  来源:
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
  (1)啤酒的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2)配制酒(露酒):饮料酒。
  (3)其他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白酒”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另外: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提问内容】

老师:


     比如:我有一个烟酒专卖店,我往外批发了一批卷烟,我卖出去了20000,那么我应该交的消费税为:20000*消费税税率,我这样理解对不?


     那么问题来了,税务机关怎么知道我卖了20000,我说卖10000的话,那么岂不是我会少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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