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前年度税务认可少算支出10万元,应税所得多算10万元,“应交所得税”多计2.5万元,“所得税费用”多算2.5万元,修正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1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
【提问内容】
老师好,
我觉得2013年以前年度少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是14万元,因为账面可以理解为没有动,还是54,计税基础是70,差额应该为16万元,因为只是会计忘记做账,但是计税基础按其正常摊销,没有影响的,请老师指导,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不正确,这里如果通过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出来的是暂时性差异的总额,不是发生额,所以要直接按照差异14万元来确认当期暂时性差异发生额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