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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就计算含商誉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比较

2014-11-03 22:23:05  来源:
甲公司有关商誉及其他资料如下:
(1)甲公司在20×9年12月1日,以1 600万元的价格吸收合并了乙公司。在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 500万元,负债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商誉100万元。乙公司的全部资产划分为两条生产线——A生产线(包括有X、Y、Z三台设备)和B生产线(包括有S、T两台设备),A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其中:X设备为400万元、Y设备500万元、Z设备为600万元),B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其中:S设备为300万元、T设备为700万元),甲公司在合并乙公司后,将两条生产线认定为两个资产组。两条生产线的各台设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均为5年,预计净残值均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甲公司在购买日将商誉按照资产组的入账价值的比例分摊至资产组,即A资产组分摊的商誉价值为60万元,B资产组分摊的商誉价值为40万元。
(3)2×10年,由于A、B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生产的产品销路锐减,因此,甲公司于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4)2×10年末,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A、B两生产线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经估计A、B生产线未来4年现金流量及其折现率,计算确定的A、B生产线的现值分别为1 000万元和820万元。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X、Y、Z和S、T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要求:
(1)分别计算确定甲公司的商誉、A生产线和B生产线及各设备的减值损失;
(2)编制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首先,计算A、B资产组和各设备的账面价值
A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500-1 500/5=1 200(万元)
其中:X设备的账面价值=400-400/5=320(万元)
Y设备的账面价值=500-500/5=400(万元)
Z设备的账面价值=600-600/5=480(万元)
B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000-1 000/5=800(万元)
其中:S设备的账面价值=300-300/5=240(万元)
T设备的账面价值=700-700/5=560(万元)
其次,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
①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小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0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
②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大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800万元,不确认减值损失。
第三,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
①A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500-1 500/5+60=1 260(万元),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1 000万元小于其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6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0万元。
减值损失260万元应先抵减分摊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60万元,其余减值损失200万元再在X、Y、Z设备之间按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X设备分摊的减值损失=200×320/1 200=53.33(万元)
Y设备应分摊的减值损失=200×400/1 200=66.67(万元)
Z设备应分摊的减值损失=200×480/1 200=80(万元)
注:这里体现了一个思路,即减值损失最终是要分摊至各单项资产。
②B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000-1 000/5+40=840(万元)
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
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820万元小于其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84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万元。抵减分摊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20万元,B资产组未发生减值损失。
(2)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60+20)
  贷:商誉减值准备 8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X设备  53.33
            ——Y设备  66.67
            ——Z设备  80
【提问内容】

为什么不直接就计算含商誉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比较?


先计算不含商誉的与可收回金额比较了一次之后,再计算含商誉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比较不是显得很多余吗?


请老师举个例子说明如果不按照这个步骤做会有什么后果,体现在哪里?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实际过程,一般有没有第一步,结果都是第二步直接计算出的,所以没有多大用处,但是按照准则这里要求我们必须做第一步的处理,所以您按照这个步骤做题第一步的作用是资产组要分摊减值的时候,涉及多项资产组的,某些资产可能实际上并未发生减值,这些资产就不用分摊了
这里中级考试的时候,建议您不用省略第一步,以免有步骤分。

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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