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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 22:19:37  来源:
【提问内容】企业用自产货物对外捐赠、市场推广如样品、用于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的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收入吧,是特殊的销售,属于计提广宣费的基数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属于视同销售,作为计提广告费宣传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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