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老师:您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如果有“往返”运费时,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价要考虑吗?公式为: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成本+往返运费/1-消费税率。这个公式对吗?
一般情况下运费是不计入的。如果是从委托方送往受托方的则要计算到组成计税价格中;如果是加工完毕送往委托方的运费是不在组成计税价格中的,但是要计入到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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