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
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
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提问内容】老师你好 会计销毁清册是由会计机构和档案保管机构一起编制的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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