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有关商誉及其他资料如下:
(1)甲公司在20×9年12月1日,以1 600万元的价格吸收合并了乙公司。在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 500万元,负债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商誉100万元。乙公司的全部资产划分为两条生产线——A生产线(包括有X、Y、Z三台设备)和B生产线(包括有S、T两台设备),A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其中:X设备为400万元、Y设备500万元、Z设备为600万元),B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其中:S设备为300万元、T设备为700万元),甲公司在合并乙公司后,将两条生产线认定为两个资产组。两条生产线的各台设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均为5年,预计净残值均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甲公司在购买日将商誉按照资产组的入账价值的比例分摊至资产组,即A资产组分摊的商誉价值为60万元,B资产组分摊的商誉价值为40万元。
(3)2×10年,由于A、B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生产的产品销路锐减,因此,甲公司于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4)2×10年末,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A、B两生产线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经估计A、B生产线未来5年现金流量及其折现率,计算确定的A、B生产线的现值分别为1 000万元和820万元。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X、Y、Z和S、T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要求:
(1)分别计算确定甲公司的商誉、A生产线和B生产线及各设备的减值损失;
(2)编制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首先,计算A、B资产组和各设备的账面价值
A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500-1 500/5=1 200(万元)
其中:X设备的账面价值=400-400/5=320(万元)
Y设备的账面价值=500-500/5=400(万元)
Z设备的账面价值=600-600/5=480(万元)
B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000-1 000/5=800(万元)
其中:S设备的账面价值=300-300/5=240(万元)
T设备的账面价值=700-700/5=560(万元)
其次,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
①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小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0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
②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大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800万元,不确认减值损失。
第三,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
①A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500-1 500/5+60=1 260(万元),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1 000万元小于其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6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0万元。
减值损失260万元应先抵减分摊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60万元,其余减值损失200万元再在X、Y、Z设备之间按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X设备分摊的减值损失=200×320/1 200=53.33(万元)
Y设备应分摊的减值损失=200×400/1 200=66.67(万元)
Z设备应分摊的减值损失=200×480/1 200=80(万元)
注:这里体现了一个思路,即减值损失最终是要分摊至各单项资产。
②B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000-1 000/5+40=840(万元)
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
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820万元小于其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84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万元。抵减分摊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20万元,B资产组未发生减值损失。
(2)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60+20)
贷:商誉减值准备 8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X设备 53.33
——Y设备 66.67
——Z设备 80
【提问内容】
本题答案:“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小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0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
问题:不包含商誉的减值损失200万元,为什么不在A资产组的X、Y、Z设备分配?分配减值损失后确认新的X、Y、Z设备的账面价值,然后按新的X、Y、Z设备的账面价值再和商誉组成资产组来确认减值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步的作用其实是在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确定发生减值后,减值额超过商誉的部分要确认为其他资产的减值,但是资产组中的某些资产可能实际上并未发生减值,为了确定这些实际未发生减值的资产,就要通过第一个步骤来甄别,这些未发生减值的资产不参与超出商誉部分的减值的分配,这就是第一个步骤的作用。
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
您的意思是说先测试不包括商誉的资产组有没有减值,如果没有减值,测试完包含商誉的资产如果减值了,就只是商誉减值了,就把商誉抵减掉就可以了。如果不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减值了,然后测试包括商誉的资产组的减值,这样就先把商誉抵减掉后,剩余的部分再分配给资产组内的其它资产,因为本身资产组也是减值的,是这样吗?
问:(1)是不是只要是商誉的减值的题目都要这样处理?
(2)“其次,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
①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小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0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
②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大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800万元,不确认减值损失。”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①A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500-1 500/5+60=1 260(万元),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②B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000-1 000/5+40=840(万元),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
问题(2):答案中A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
包含商誉的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B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包含商誉的B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怎么不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和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一样呀?
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意思是说先测试不包括商誉的资产组有没有减值,如果没有减值,测试完包含商誉的资产如果减值了,就只是商誉减值了,就把商誉抵减掉就可以了。如果不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减值了,然后测试包括商誉的资产组的减值,这样就先把商誉抵减掉后,剩余的部分再分配给资产组内的其它资产,因为本身资产组也是减值的,是这样吗?
回复:理解正确
问:(1)是不是只要是商誉的减值的题目都要这样处理?
回复:是的,这是商誉减值的固定的处理思路
(2)“其次,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
①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小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0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
②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大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800万元,不确认减值损失。”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和减值损失。”“①A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500-1 500/5+60=1 260(万元),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②B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000-1 000/5+40=840(万元),B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
问题(2):答案中A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
包含商誉的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B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包含商誉的B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820万元”,怎么不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和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一样呀?
回复:一般情况下,因为商誉不独立产生现金流量,所以题目条件给出的不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一般都是相等的。当然,理论上讲,两者确实应该有差异。考试时,看题目条件,如果题目条件分别给出了这两个可收回金额,则分别按照这两个金额处理,如果只给出了一个,就把它们看做是相等的
【提问内容】
谢谢您。
因题目给的条件,“2×10年末,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A、B两生产线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经估计A、B生产线未来5年现金流量及其折现率,计算确定的A、B生产线的现值分别为1 000万元和820万元。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X、Y、Z和S、T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根据题目的条件,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A、B两生产线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所以通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来确定A、B两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是不可能的。又因为商誉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所以给出的条件“经估计A、B生产线未来5年现金流量及其折现率,计算确定的A、B生产线的现值分别为1 000万元和820万元。”只能看成是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和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是一样的。做题中我想,包含商誉的现金流量现值和不包含商誉的现金流量现值不可能相等,但是题目条件“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A、B两生产线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所以A、B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是无法确定的,但又要测试商誉的减值,又要测试A、B生产线单个
设备的减值,怎么办呢?只能是包含商誉的现金流量现值和不包含商誉的现金流量现值用同一个数值,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这样做不是很准确,但也只能这样。我做题的时候有时会很自然的和会计实际联系起来,所以觉得包含商誉的现金流量现值和不包含商誉的现金流量现值用同一个不合理,但是,这个不是实际会计的操作,是考试,根据题目也只能这样做。您提醒的很重要,谢谢您。
我又有一个新的问题:答案中“①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小于其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 20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既然不包含商誉的A资产组减值了,为什么不把减值损失200万元,在A生产线的X、Y、Z设备也就是提完折旧的账面价值:
X设备的账面价值=400-400/5=320(万元)
Y设备的账面价值=500-500/5=400(万元)
Z设备的账面价值=600-600/5=480(万元)
为什么不把减值损失200万元按账面价值320万,400万、480万分别占(320+400+480)=1200万元的比例进行分配,按减掉分配的减值损失后的X、Y、Z设备账面价值的A资产组和A资产组分摊的商誉价值60万元组成资产组和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1 000万元比较再来确认减值损失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减值损失260万元应先抵减分摊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60万元,其余减值损失200万元再在X、Y、Z设备之间按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X设备分摊的减值损失=200×320/1 200=53.33(万元)
Y设备应分摊的减值损失=200×400/1 200=66.67(万元)
Z设备应分摊的减值损失=200×480/1 200=80(万元)
这里的冲减商誉减值之后的200就是按照X\Y\Z设备的账面价值的比例分配的。和您的理解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