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抵消分录遵循的原则是:期初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本期子公司实现的收益(包括母公司的收益和少数股东的收益)=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的金额+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其中母公司投资收益=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子公司中投资收益的抵消,核心就是子公司在实现利润时,在个别报表上确认了利润分配,也相应的计提了盈余公积,应付股利,并形成未分配利润年末,由于母子公司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所以在母公司的账上也会确认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并这部分投资收益与自己公司利润合并,一起再进行提取盈余公积、应付股利,同时形成未分配利润。但是从集团的角度来看,对同一笔投资收益,母子公司都进行了处理,那就相当于重复一次,母公司认为子公司的那次处理在集团角度是多余的,所以在编合并报表时要予抵消。
对于这笔分录的理解:母子公司中投资收益的抵销,核心就是子公司在实现利润时,在个别报表上确认了利润分配,也相应的计提了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并形成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净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最后形成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由于母子公司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所以在母公司的账上也会确认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
贷:投资收益
这部分投资收益与自己公司利润合并一起,再进行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同时形成未分配利润。
这样母公司根据自己公司的净利润(这里面包含了子公司的净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最后形成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但是从集团的角度来看,对同一笔投资收益,母子公司都进行了处理,那就相当于重复一次,母公司认为子公司的那次处理在集团角度是多余的,所以在编合并报表时要予抵销。
这笔分录的意义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少数股东损益之和,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相互抵销,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利润分配项目是站在整个企业集团角度,反映对母公司股东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所以子公司的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利润分配各项目的金额,包括提取盈余公积、分派利润和期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都必须予以抵销。
该抵销分录遵循的原则是:期初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本期子公司实现的收益(包括母公司的收益和少数股东的收益)=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的金额+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其中母公司投资收益=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这笔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计入提取盈余公积项目,所以抵销时是从贷方抵销。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项目道理类似。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所有者权益的抵销是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的抵销处理,而利润分配的抵销是编制合并利润表时的抵销处理。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子公司期末数)
资本公积(调整后的子公司期末数)
盈余公积(子公司的期末数)
未分配利润——年末
商誉(合并成本大于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期末数)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营业外收入(合并成本小于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对该抵销分录的理解:
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当于母公司将资本拨付下属核算单位,并不引起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因此,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简单相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予以抵销。抵销时,借记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少数股东权益,借方差额商誉,贷方差额营业外收入。
抵销母公司投资收益和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
借:投资收益(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母公司持股比例)
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年末
对该抵销分录的理解:
母子公司中投资收益的抵销,核心就是子公司在实现利润时,在个别报表上确认了利润分配,也相应的计提了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并形成未分配利润年末,由于母子公司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所以在母公司的账上也会确认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并这部分投资收益与自己公司利润合并,一起再进行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同时形成未分配利润。
但是从集团的角度来看,对同一笔投资收益,母子公司都进行了处理,那就相当于重复一次,母公司认为子公司的那次处理在集团角度是多余的,所以在编合并报表时要予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