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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中型国有企业,董事长将其今年在某大
2014-11-03 22:08:15 来源:
【提问内容】一家中型国有企业,董事长将其今年在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的儿子安排在本公司财务部门担任出纳,违反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了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没有违反。可以担任出纳,不能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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