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常见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贷款损失准备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商誉减值准备
其中允许转回的有:(1)、(2)、(3)、(4)、(5);
其中(3)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对于权益工具投资的,应通过资本公积转回,债务工具投资的,可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不允许转回的有:(6)、(7)、(8)、(9)、(10),其中(7)指的成本模式计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