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商品,以一张丙公司为出票人的汇票支付款项。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该汇票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丙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的责任是( )。
A.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B.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C.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D.不承担任何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保证。《票据法》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2014年教材P232)
【提问内容】赵老师的“保证附条件,条件无效,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背书附条件,背书有效,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效力”能不能理解为:保证附条件,背书附条件,条件都是无效的,保证和背书可为视条件不存在,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内容】丙为出票人不存在,出票人签章无效,不是票据就无效吗?应该选D?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丙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丁公司作为保证人要对该汇票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