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税务师 > 财务与会计 >

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22000170200000129

2014-11-03 22:04:20  来源:
  经典例题-7【2011年单选题】甲公司2009年7月自行研发完成一项专利权,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实际发生研究阶段支出1 20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8 0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2010年5月检查发现,会计人员将本应为8年的摊销期限错误地估计为10年,2009年所得税申报时已按相关成本费用的150%进行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的摊销期限、摊销方法、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假定税法允许其调整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0年1月该公司应( )。
  A.调增盈余公积6.25万元
  B.调增企业所得税税额25万元
  C.调减未分配利润56.25万元
  D.调增累计摊销15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①首先将2009年少摊的费用100万元[=
  (8 000/8-8 000/10)×6/12]补足: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累计摊销        100
  ②2009年应税支出少算150万元[=(8000×150%÷8×6/12)-(8 000×150%÷10×6/12)],相应地多算应税所得150万元,多计应交所得税37.5万元,应作如下修正: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1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
  ③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6.25
     盈余公积           6.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2.5
【提问内容】2009年少摊的100万怎么不影响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影响的,但是税法上是加计扣除,也就是按照100×(1+50%)=150影响的,所以调整应交所得税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150×25%=37.5

祝您学习愉快!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