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题】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此处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是指签订合同的地点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是双方履行合同双方各自义务的所在地,不一定是合同的签订地。
【提问内容】老师,此题为什么不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这里是房屋的出租,双方是对租金发生争议,而非针对不动产本身的权属发生争议,租金是一种“债权关系”,是合同的关系,因此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中的专属管辖。
题目这么出其实稍微有些绕,就考试来说,您就直接记住,如果考试出现“房屋出租”纠纷的话,要按照合同的纠纷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