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在界定企业价值评估一般范围及有效资产与溢余资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对于在评估时点产权不清的资产,应划为“待定产权资产”,可以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但在具体操作时,应做特殊处理和说明,并需要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②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进行区分
在进行区分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Ⅰ.对企业有效资产的判断,应以该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形成的贡献为基础,不能背离这一原则;
Ⅱ.在有效资产的贡献下形成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应是企业的正常盈利能力,由于偶然因素而形成的短期盈利及相关资产,不能作为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和划分有效资产的依据;
Ⅲ.评估人员应对企业价值进行客观揭示,如企业的出售方拟进行企业资产重组,则应以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为前提。
【提问内容】是不是黄老师说了这么多,就是意味着表明对溢余资产的评估是从不同的角度评估的?出售方从自身的角度评估,考虑拟进行的企业资产重组。而购买方从自身的角度评估,考虑企业重组的协同效应?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的。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