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4年2月,某外国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我国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初步达成股权并购协议,拟将B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C公司)。协议要点如下:
(1)B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在的800万美元,增至1000万美元,增加的出资全部由A公司认购。其中现金出资100万美元,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
(2)C公司的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
(3)A公司认缴的出资现金,于C公司营业执照颁布发后6个月内缴清;以机器设备作价的出资,在营业执照颁发后一年内一次缴清。
(4)B公司原有5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债权和100万元人民币的未到期银行贷款,均由C公司承继。
2014年3月,B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并购协议。B公司全体13名董事都出席了会议,有8名董事表示反对,有5名董事表示赞成,表示赞成的5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在临时股东会上,由于代表40%表决权的股东表示反对,没有通过该并购协议。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C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说明理由。
(2)C公司的投资总额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A公司认购增资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4)B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C公司承继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5)B公司的5名董事是否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说明理由。
(6)B公司临时股东会没有通过该并购协议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C公司不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该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本题中,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为20%【(100+100)÷1000】。
(2)C公司的投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本题中,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的2倍。
(3)A公司增资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本题中为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内缴清货币出资、一年内缴清非货币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4)B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C公司承继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5)B公司的5名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题中,5名董事占全体董事1/3以上。
(6)临时股东会没有通过该并购协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中,由于代表40%表决权的股东表示反对,表示赞成的股东最多为60%,该比例小于2/3。
【提问内容】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董事会的提议,召开,通过表决的人数分别是怎么样规定的呢
【回复内容】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方式
1、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全体”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二、上市公司的表决方式
1、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全体”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表决方式
1、合营企业董事会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合营企业章程确定;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2、合作企业董事会应有2/3以上董事或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一般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委员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