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正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和正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1年10月,和正公司开始自行建造一栋写字楼。在2012年建设期间,和正公司共领用工程物资1800万元(含增值税);领用本企业自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150万元,计税价格2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516万元。
(2)2012年12月,和正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写字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租赁期为2年,年租金为24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12年12月31日。和正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3)2014年1月1日,和正公司持有的该写字楼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条件,和正公司决定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写字楼进行后续计量。与该写字楼同类的房地产在2014年年初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
(4)2014年年末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
(5)2014年12月,和正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写字楼达成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1月1日办理完过户手续,以2450万元的价格将该写字楼转让给丙公司,全部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要求:
(1)编制和正公司建造写字楼以及转换日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和正公司该项写字楼2013年末的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和正公司2014年初将该项写字楼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和正公司该项写字楼有关2014年末的有关会计分录。
(5)编制和正公司2015年初处置该项写字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1)和正公司自行建造写字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1800
贷:工程物资1800
借:在建工程700
贷:库存商品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应付职工薪酬516
借:投资性房地产2500
贷:在建工程2500
(2)2013年末的有关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125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25
借:银行存款240
贷:其他业务收入240
(3)2014年初将该项写字楼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有关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2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2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7.5
盈余公积17.5
贷:投资性房地产2500
(4)2014年末该项写字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借:银行存款240
贷:其他业务收入240
(5)2015年初处置该项写字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2450
贷:其他业务收入2450
借:其他业务成本24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200
—公允价值变动2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贷:其他业务成本200
【提问内容】(3)2014年初将该项写字楼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有关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2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2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7.5
盈余公积17.5
贷:投资性房地产2500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转换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留存收益,2200-(2500-125)=-175,按照175*10%来调整盈余公积,剩余的部分175*90%调整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