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4年假定A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2014年初A公司确认收入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正确答案』
预收账款账面价值=0
预收账款计税基础=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0
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0
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0-25=-25(万元)
2014年应交所得税=(10 000-100)×25%=2 475(万元)
2014年所得税费用=2 475+25=2 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提问内容】
可不可理解为:
-25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理解为是递延所得税负债25
根据:所得税费用=调整后的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资+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以,本期所得税费用=2475+25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回答:不可以,因为这里的25是本期需要结转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不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该公式需要具体一下:
所得税费用=调整后的应交税费-本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结转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