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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1000190300000109

2014-11-03 21:56:29  来源:
  (2)2014年假定A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2014年初A公司确认收入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正确答案』
  预收账款账面价值=0
  预收账款计税基础=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0
  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0
  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0-25=-25(万元)
  2014年应交所得税=(10 000-100)×25%=2 475(万元)
  2014年所得税费用=2 475+25=2 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提问内容】

可不可理解为:


-25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理解为是递延所得税负债25


根据:所得税费用=调整后的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资+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以,本期所得税费用=2475+25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回答:不可以,因为这里的25是本期需要结转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不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该公式需要具体一下:
所得税费用=调整后的应交税费-本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结转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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