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月,准备自行建造一座厂房,为此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5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工程共领用工程物资545 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3)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64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 880元。
(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50 000元。
(5)计提工程人员工资95 800元。
(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工程按暂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成本。
(7)将剩余工程物资转为该公司的存货,假定其转为存货后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8)7月中旬,该项工程决算实际成本为800 000元,经查其与暂估成本的差额为应付职工工资。
(9)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编制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l)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 585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2)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 545 000
贷:工程物资 545 000
(3)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厂房 74 880
贷:原材料 6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 880
(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厂房 50 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50 000
(5)计提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 95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95 800
(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结算手续,固定资产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厂房 765 680
贷:在建工程——厂房 765 680
(7)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存货
借:原材料 34 188.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811.97
贷:工程物资 40 000
(8)7月中旬,按竣工决算实际成本调整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厂房 34 3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4 320
【提问内容】
第8步里,可以先确认为在建工程34320,再转入固定资产可以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可以,因为在建工程已经结转了,这里不能再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了,直接调整固定资产即可。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