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实务 >

老师你好,售后回租确认的融资租赁和经营

2014-11-03 21:53:31  来源:
【提问内容】老师你好,售后回租确认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处理上有什么区别?售后回租的经营租赁也需要在租赁期进行价差之间的分摊吗,我觉得好像不应该进行这种分摊处理的,怎样理解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售后租回
  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租回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
  ①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下, 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下:
  第一种情况: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与租金费用确认相一致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二种情况: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