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商品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如在百货商场买 西装赠领带,在通讯营业厅充话费赠手机。
赠送的商品不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则不确认收入,商品账面价值计入销售费用,购入时发生的增值税确认销项税额。
【提问内容】商城卖出5000元的电视机同时赠送100元机顶盒。这事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是5000÷1.17x0.17还是要加上100÷1.17x0.17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您说的这种情况,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的。
赠送的商品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如在百货商场买 西装赠领带,在通讯营业厅充话费赠手机。
赠送的商品不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则不确认收入,商品账面价值计入销售费用,购入时发生的增值税确认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提问内容】购入的增值税确认销项什么意思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回答:这种情况下的做法是,如果该赠送的商品在买入时就已经确定作为赠品送出,如买价为200,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 234
贷:银行存款 234
做好备查登记,赠送时直接送出即可。
如果是以前购入的,购入时并没有打算作为赠品送出,则在购入时,买价200,
借: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银行存款 234
赠送时,该商品公允价值300,则
借:销售费用 251
贷: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X17% 51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