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
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
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5.企业所得税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税法授权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提问内容】
老师:你好,请问以什么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主要还是看采用哪种方式,是权责发生制还是税法优先:
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发生制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等,在会计环境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精确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以免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引起报表使用者的盲目乐观。
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当期收入是指,在一个会计期间(可称一个月内)里所销售的主营产品及辅属品等的收入为当期收入。
当期费用是指,在一个会计期间(可称一个月内)销售产品及后勤管理人员、财务费用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为当期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